景德镇仁和会计培训学校

155-7917-7759

什么时候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?

编辑:景德镇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10-23

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,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,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%提取。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50%时可不再提取。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、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,但企业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,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%。非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可超过净利润的10%。


上一篇:企业收入科目核算中的税收风险排查有哪些?

下一篇: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会计分录怎么做?

联系方式

选择专业时,如果犹豫不定,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,敬请致电,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。

  • 报名热线:155-7917-7759
  • 咨询老师:陈老师
  • 点击咨询:

友情连接:

关于我们|联系我们|网站地图

QQ咨询
在线咨询
在线报名
155-7917-7759
返回顶部